<%@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安徽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欢 迎 光 临 安 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 现在是: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
校园风光
校历
  *人才培养
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专升本
成人教育
就业指南
  *校园生活
主页创作
文体活动
  *团学组织
学生会
计算机兴趣小组
学生社团
社团新闻
  *公共服务
教学课件
校区班车
影视娱乐
软件下载
 
 

安徽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特设立“安徽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安徽大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等级、比例和金额

    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一等奖点学生人数的4%,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占学生的8%,每人每年1000元等奖占学生人数的16%,每人每年6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的评选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并坚持以下条件:

1、德育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智育方面: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态度端正,能圆满完面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智育素质的积分不低于全班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全班平均学分绩点。

3、体育方面: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4、能力方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和文娱活动,积极参与或支持社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每年的四月或十月完成),在评奖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奖学金:

(二)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年的四月或十月完成),在评奖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者。

2、违反校规校纪者。

3、有旷课(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现象者。

4、每学期取得学分低于15学分者。

5、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下者。

6、综合测评单项积分不及格或智育素质积分低二全班平均分者。

7、抽烟、酗酒、泡网吧者。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如实介绍德、智、体、能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对提出奖学金申请且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40%的学生进行评议,并根据规定的比例,初步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及等级。

3、院系审核、公示。院系汇总名班(年)级奖学金初评结果,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审核后在院系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生处。

4、学生处审批。学生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奖学金说不定结果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财务处发放,具体手续由各班班长统一办理。

五、学校向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并将《安徽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建议采用800×600分辨率
安徽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院计算机兴趣小组维护
院办公室(0551)4482434 院教学办(0551)448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