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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贷学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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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学金是学校帮助在校学生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提供的无息贷款,由学校负责发放和催还,具体办法如下:
一、贷学金的等级、比例和金额
贷学金分一、二等,一等贷款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贷款每人每年1000元;贷款比例由学生处根据当年的情况划定。
二、申请贷学金的条件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单项积分不及格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系)通报或处分者。
3、一学期获取学分不満10学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0者。
4、经常旷课者。
5、泡网吧、吸烟、酗酒者。
6、外出租房者。
四、申请贷学金的程序和办法: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组评议,经辅导员、院(系)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
2、名院(系)根据学校批准贷款学生名单,发放《安徽大学学生贷款及还款担保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贷款人、财务处、学生处各一份。
3、贷学金每学年审批一次,财务处根据学生管理科提供的贷款学生名单和贷款金额,经由学生本人签名后,于每年一次性发给,具体手续由班长或生活委员统一办理。
五、贷学多偿还办法:
1、贷款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贷款协议,坚持“有贷必有还”原则,有计划地归还贷款。
2、贷款学生离校手续之前一次还清贷款的可减免10%。
3、应届毕业生当年考取研究生的,给予减免50%,但必须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办清还款手续。
4、毕业前无力偿还贷款者,应在6月20日前到所在院系签订缓还协议书,并统一报学生管理科,不办理此手续者,就业时不予派遣,毕业生须在协议规定时间内还款,逾期追加%的滞纳金。
5、凡离校前没有还清贷款的学生,缓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提供复印件和证明,待贷款还清后再发证书。
6、在校学习期间受过校纪处分或因故退学者,不予减免贷款。
六、本办法由学生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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